「内」是生命、智慧、般若,愿意将智慧、知识贡献给人,或是传授他人技能,甚至把自我的生命布施出去,这是内财布施。
「外」是指物品、钱财,把我们的身外之物与人广结善缘,叫做外财布施。人生如果能将自我的财物、生命、身体、精神奉献给众生,是很有意义的。
佛教讲外财布施,有两个原则:第一不能自苦,就是将自己的物质钱财布施给人而不感觉到苦。第二不能自恼,既然已经布施给人了,就不要心生懊恼,这样才是合法的布施。
宋朝的永明延寿禅师,出家前是一个官府太守,生性慈悲,喜欢放生,他经常把朝廷给他的官饷用来放生布施,有一次他为赈济而挪用公款,因触犯国法,被朝廷起诉,临斩时,他忽然心有所感:「虽然我行善布施是佛法、是义举,但是就国法来说我是犯罪的。观音菩萨!我数十年来的信仰您,您能救我一命吗﹖」就在他一心称念观世音菩萨圣号时,大刀砍杀下来,头没有断,刀却断了。朝廷问明详情之后,即释放他。可见得不悭所有的内外行施,功德多么殊胜。
摘自:星云大师《胜鬘经十大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