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讲忍辱法门有五个层次:
一、生忍。
当辱境到来时,既无法回避,也不能抵抗,只好让自己强忍过去,这种忍耐往往让人心如刀绞,痛苦万分,故称“生忍”。
二、力忍。
古人云:“小不忍则乱大谋。”当恶缘出现时,不与其发生正面冲突,而是借助各种方便法门,以最大力量,退一步,让三分,将其压下去。例如,逆境现前时,一心念佛名号,仰仗佛力,把忿恨之心安定下来,犹如以石压草。这种忍辱必须常令佛号不断,以防嗔心东山再起,故称“力忍”。
三、缘忍。
当逆境现前时,以智慧回光返照,修因缘观,思考为何无故受辱,辨明其中缘由。若无缘无故受侮辱,或许是前世的恶因感招之恶果,今生随业受报;反之,若非业障所致,则属魔障。若能作受报想、还债想,从忍辱中领悟修行的真谛,自然能做到逆来顺受,不生嗔恨心。
四、观忍。
当辱境现前时,用般若智慧来观照身心世界,既然一切诸法本来无我,无我所,哪里还有“我”被侮辱,以及“所辱”之境呢?即观照能空之“我相”与所空之“辱境”皆是空,故“辱相”也是不可得的,故称“观忍”。
五、慈忍。
菩萨每逢辱境到来时,不但不生嗔恨心,反而发起大慈悲心,哀怜悯念:“此人实在愚痴可怜,无理取闹,妄生枝节。现在对我毁辱,我则忍受以德报怨。如若对他人任意毁辱,种下被人毁辱的恶因,将来定受果报。”
因此,菩萨兴起无缘大慈,同体大悲之心,方便教化,令其觉悟,断恶修善,重新作人。以上的生忍、力忍属于“事忍”,缘忍、观忍及慈忍属于“理忍”。